拍卖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南宁金庆盛大酒店举行拍卖会,公开按现状拍卖以下标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kg)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1 | 罚没羚羊角 | 253.07 | 384 | 76 |
| 2 | 罚没羚羊角 | 277.22 | 421 | 84 |
| 3 | 罚没羚羊角 | 245.48 | 373 | 74 |
| 4 | 罚没羚羊角 | 233.78 | 355 | 71 |
| 5 | 罚没羚羊角 | 215.44 | 327 | 65 |
| 6 | 罚没羚羊角 | 217.59 | 330 | 66 |
| 备注:上述标的拍卖成交后,最终结算价款按实际成功交接的数量进行核算。 | ||||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将上述标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17时前(以款到账为准)。
三、标的看样时间、地点:
2026年9月28日至29日、10月9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在南宁市云景路21号看样。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经审核资质合格后,由本公司统一通知竞买人前往看样点集中看样。
意向竞买人应按时参加看样,未参加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认可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不得在拍卖成交后以未看样为由提出异议。
四、竞买条件与要求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羚羊角,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竞买人及买受人须严格遵守《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次拍卖标的仅限具备合法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专项用于核准范围内的药品生产活动;违规改变用途的,由相应主体需自行承担全部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企业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依法取得包含中药饮片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批次标的的拍卖活动。
(四)竞买人一经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竞得标的后,将严格按照拍卖文件约定及法定核准用途使用标的,绝不擅自改变标的使用用途、绝不违规转售,或者委托不具备资质第三方处置标的,全程合规开展与标的相关的药品生产活动。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须持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文件至本公司办理资质核验手续。经本公司审核并报请委托方确认资格合格后,意向竞买人应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随后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以下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对应药品生产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提交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于2026年10月9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司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
七、咨询方式:
0771-5507960甘经理(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